从唐代起就广为流传的《悯农诗》,因为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农民生活状况,针刺社会矛盾而深入人心。是谁创作了这两首诗呢?我过去总猜想,一定是一位来自民间的“平民诗人”写的。但真实情况却是,诗的作者李绅是一位出自官僚之家的文人。
李绅(772—846),字公垂,祖籍亳州谯城。他的曾祖父李敬玄曾做过中书令(宰相之一)。他6岁时父亲去世,由母亲抚育长大。青少年时在润州无锡(今属江苏)惠山寺读书,27岁中进士,当了国子助教。他为人有同情贫苦、敢说实话的一面;并曾因此得罪权贵,被下狱治罪。但后来还是得到重用,做到翰林学士,宣武军节度使,淮南节度使,司空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高官。他与元稹、白居易交游,属于新乐府运动的诗人之一。作有《乐府新题》20首,后失传。《全唐诗》有其诗四卷。《悯农诗》是知名度最高的诗作。特别是第一首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,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。”脍炙人口,千古传诵,老幼皆知。
《悯农诗》应该是诗人晚年所作。传说李绅回故乡亳州探亲,与浙东节度使李逢吉同游亳城东观稼台,看到夏季农民在田间辛苦劳作,触景赋诗:“锄禾日当午”;又吟“春种一粒粟,秋收万颗籽。四海无闲田,农夫犹饿死。”李逢吉听出诗中含有讽谏时弊的意思,假装欣赏,索要抄写的诗稿。李绅说:“不如另写一首相赠。”于是又提笔写下第三首:“垄上扶犁儿,手种腹长饥。窗下织梭女,手织身无衣。我愿燕赵姝,化为嫫女姿。一笑不值钱,自然家国肥。”大意是:田地里扶犁耕种的男儿,理应有饭吃,但是实际上却挨饿;在窗牖下投梭织布的妇女,理应有衣穿,但是实际上却在受冻。我希望燕地赵地的美女,都变成面目丑陋而德行贤惠的嫫母;如此一来,她们就不可能有一笑千金的挥霍现象了,这样于国于家都有利。李逢吉回到朝中,立即向皇上进谗,并将李绅诗稿给皇上看。皇帝召李绅进见,拿出他写的那首诗作询问。李绅辨认后,坦然说道:“这是微臣回乡后,看到民生疾苦,即情写下的,望陛下体察!”皇帝反而认为李绅反映民间实情,帮助皇帝弥补疏漏,是治国安民的大臣。于是提升他做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(一说右仆射,宰相之一)。李绅的三首悯农诗,很长时期人们只见到前两首。这第三首《悯农诗》被传到皇宫后失传。直到近代,才在敦煌石窟中的唐人诗卷中再发现。
从风格和内容上看,《悯农诗》堪称是李绅乐府诗代表作,天然质朴,语言平易如民间歌谣。虽然他的文学成就比不上白居易、元稹,但诗歌主张却相近。白居易以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著称于世。他在《新乐府.采诗官》的策论中明确主张诗歌应该反映“国风之盛衰,王政之得失”,包含讽谏之意,否则便是“为文而作”。这在当时成为颇具影响力的文学甚至政治主张。《悯农诗》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“新乐府”诗风,受到皇帝的赏识也就不足为怪了。但不可否认,作为封建官吏、文人,李绅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。史书上记载,他的官僚生活相当奢侈。刘禹锡以“司空见惯”入诗,讽刺李绅以家养的美貌歌女侍客。李绅作宣武军节度使时,自奏所辖境内“蝗不食苗”,掩盖灾情,反而“有诏嘉之”,正直士大夫无不讽刺。还有为迎合权贵李德裕,他在扬州制造“吴湘冤案”等,也遭到史册的指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