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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己奉公乃党员本色

发布时间:2024-12-19    作者:张礼忠

党章第一章《党员》条目规定:“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克己奉公,多做贡献。”强调了党员必须用党章约束自己,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境界,进而塑造完美人格。

作为党员干部,首先应做到作风正派、克己奉公才能做到“共产党员不染,全心全意为人民。重任铁肩担道义,赤胆忠心勇献身。”在自我严格要求的基础上,我们才能更好地增强党性,进而贯彻落实、服务群众,效果也会事半功倍。古人在这方面有许多智慧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。《论语·子路》中说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意思是作为官员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,成群众的榜样,只有这样才能令禁止,即使不发出命令,大家都会听从。反之,如果党员干部自己的行为不规范,即使发出命令,大家也未必听从。苏轼也曾说过:“圣人之制刑,知天下之畏乎刑也。是故施其所畏。自上而下,公卿臣有毫发之罪,不终朝而罢随之。是以天下不善,知其无有不罚也。”这段话意思是说,圣人制定刑法,是由于了解到全国官民都有惧怕的刑法心理。因此,国家要实施具有震撼作用的刑法。全国自上而下推行法制,公卿大夫、朝重臣如果有罪行的,要尽地免职。这样下属和群众中犯法者,就会知道自己一定会受到惩罚。苏轼这段话具有很强的历史性和规律性。舜之所以享有圣望,在其敢于处死4个无恶不作的部落首领,征服了民心,得到了民众的支持。商鞅推行“变法”(改革),首先在贵族中推行。如果哪个贵族违背或触犯了法律(律令)就会得到相应的治裁。此举大获民心,结果其变法大获成功,秦国就得以强大。又如赵武灵王在全国推广穿少数民族服装的政策,也首先在王宫中推行,率先垂范,进而扩张到全国。赵奢国家收,即使皇室贵族也情,也敢于照法律进行处置,决不手下情,终使国家财政收入大大增强。

克己奉公,既是党章对每个党员严格要求,又是对全体党员的爱护。千万不能“一己之私”而“肥损公”,进而触犯律。

学党章,见行动,我们应以雷锋榜样,学习他毫不利己,专门利人”的高尚品德。我们决不能置身事外,积极遵守“克己奉公”的要求,努力做一个“克己奉公”的好党员。由此,我开始了“老兵扶贫”行动。集资20万,作为“基金”,为一些孤寡老人、打工失业者、老弱病残者、乞讨者等提供帮助。此,近年来我已资助20余人,出资已达10万余元,受到受助者高度赞扬。不过,我并不是追求虚,而是真心践党章“克奉公”的要求,正所谓“在任曾是一个兵,戎装卸罢又登程,扶贫救困有所,生死一腔老情。